汾阳交警大队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地方经济发展
汾阳交警大队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部署要求,自觉服从服务汾阳经济发展大局,从转变执法观念、更新管理理念、突出服务职能入手,深入开展“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”活动,大力规范民警执法行为,为打造“平安汾阳”、促进经济发展、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。
一是统一思想认识,群策群力抓服务。大队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高度重视,多次召开队委会专题研究。一致认为,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,多谋有利于发展之策,多办有利于发展之事,是交警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。大队各股、室、中队结合开展“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”活动,就各自的工作就如何进一步方便企业、服务群众进行了讨论,对以前大队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做了进一步归纳、梳理。针对当前车辆管理、事故处理、路面执勤执法等工作中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迅速完善了公开承诺及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具体措施,对车管、事故、路面执勤执法等工作的各项业务、程序做了进一步规定,并公之于众,以便群众监督,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。
二是规范执法行为,杜绝公路“三乱”。为进一步强化公路“三乱”治理工作,大队认真查摆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坚持边整边改,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,大力提高民警素质,在民警中牢固树立“立警为公、执法为民”思想,在执法工作中要求民警必须按规定着装,持证上岗,亮证执法;上路执勤必须在3人以上,协警人员上路必须有正式民警带队,严禁协管员单独值勤、扣证执罚;纠正违法必须先敬礼,后纠违;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程序,执法主体合格,确保民警严格依法执法。大队还成立督查组,加强执法监督,确保民警公正执法,大大提高了民警的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。
三是强化内外监督,广泛征求意见。为充分发挥内外监督作用,从市人大、政协及社会各界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,定期召开座谈会,听取社会各界对交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认真查摆在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和增加群众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,明确责任人、责任时限,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。 赵勤保
